公告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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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
公告主旨
發佈日期
4729
學校
有關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(以下簡稱法扶 基金會)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案
2025-10-16
內容
一、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,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
賃權益,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項、同
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「住宅租
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」,本部業已公告委託財團法人法律
扶助基金會(以下簡稱法扶基金會)辦理114年度住宅租賃
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。
二、上開法律扶助事項,除113年8月1日已開辦之電話法律諮詢
服務外,針對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人,若經
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,自114年9月
30日起,得依「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」向法扶基金
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、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。
三、檢送本部委託法扶基金會之公告1份,供參考與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