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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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
公告主旨
發佈日期
4639
賃居安全
113-2學年度學生校外賃居安全注意事項(慈惠護校)
2025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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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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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31
內容
一、同學校外租屋請選符合「租屋安全要點」之建物,如不符合請洽房東改善,每學期由導師進行關懷訪視,學校校安人員針對待改善之建物進行複查,並管制不合格建物,同時通知家長並勸導同學搬離。
二、租屋契約建議使用「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書」,契約內容必要登載包含出(承)租人姓名簽章、出(承)租人身分證統一編號、租賃住宅地址、金額、期限等,契約正本如有修正請雙方於塗改處簽章。若2頁以上請蓋騎縫章,避免被抽換;簽約過程中,可用拍照等方式證明交屋現況,如遇租約內容與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規定未合部分,可請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