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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31
一、支付命令是什麼?
支付命令基於其司法程序簡便、規費低廉且迅速,是社會中常見的討錢方法。然而支付命令到底是什麼?
(一) 何謂支付命令?
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:「債權人之請求,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,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。」
簡單來說,支付命令即當對方欠你錢、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時,寫訴狀請法院對債務人發出「支付命令」,是一種督促程序。
(二) 支付命令的效力如何?
所謂「討錢」真的這麼容易嗎?發個支付命令就萬事ok了?!
當然沒有!關於支付命力的效力仍有些規定,在聲請支付命令前有幾點可以再多加留意!
1. 支付命令可以異議
債務人可以在20天內不附任何理由地向法院聲明異議,支付命令便會失效,並有可能進入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。
所以債務人需要格外注意:收到支付命令後,若有異議須在期限內提出,才能保住自己的權利。
2. 新法下的支付命令沒有既判力
什麼意思呢?簡單來說,舊法下的支付命令確定後便無法再提出訴訟,而新法下的債務人即使在支付命令確定後,仍可再另外開啟一個新的訴訟程序。
3. 支付命令會失去效力
當債務人地址錯誤或不在戶籍地址時,容易發生債務人沒有收到支付命令的情況。
如果支付命令發起後無法於3個月內送達給債務人時,支付命令便失去效力。
(三)生活案例分享
案例1:
手機欠費沒繳,此時小美收到電信業者手機欠費支付命令,上面有一筆數目並寫上警告的字眼,對此小美認為電話費只是小額數目,此支付命令僅是恐嚇內容,而不放在心上。
那如此平凡的「電話費」催繳支付命令亦適用於20天內異議嗎?
需要!不要因為單單只是「電話費」而忽略支付命令的通知。如果有收到,記得在20天內,向法院聲請異議(不用附任何理由),以免錯過救濟的機會。
案例2:
小王的老爸收到一封上萬的支付命令通知,由於內容為假,故不太放在心上,然而卻錯過20天內提出的異議機會,讓這筆債成真。雖然《民事訴訟法》第521條寫到:「債務人若未在20日內異議,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」,但打官司本身便是件傷神事,因此收到支付命令時,萬不可忽視。
二、支付命令聲請如何辦理?
從上述例子得以理解:支付命令因其便捷性而廣被使用,債務人倘若收到,記得把握支付命令期限提出異議。
那麼,如果今天是債權人,應該如何聲請支付命令呢?要準備什麼文件?或是有哪些流程與需要注意的呢?別擔心!我們律師都幫你整理好可能疑惑的問題,我們繼續看下去吧!
(一)支付命令流程
- 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,目前有提供一些特定的金融機構及電信業者線上聲請支付命令,如銀行、信用合作社、農會信用部、漁會信用部、票券金融公司、信用卡業務機構、郵政儲金匯業局及經營以電信設備提供通信服務供公眾使用之事業。
相關機構可以至督促程序自動化平台 申請系統管理者識別帳號,並於法院核准後,由法院接收電子資料製作支付命令。
- 一般民眾則僅接受郵寄或是本人遞交書面資料。
民眾主要可以遵循以下的順序,讓聲請支付命令的流程更為順暢:
- 搜集證據後向法院(債務人管轄區域法院)聲請核發支付命令
- 法院會將支付命令寄給債務人,確認債權債務關係
- 收到支付命令時效為20天內債務人提出是否異議
- 如債務人提出異議則轉為開庭,若無則核發支付命令確定
- 債權人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,得以強制執行債務人清償債務
(二)支付命令文件
支付命令聲請所需的文件有啥?支付命令費用誰付?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呢?關於這些事前準備的細節,以下都將與完整報你知!(另外,有很多人會寫支付命令申請,但對法院要用聲請才是對的喔。)
1. 聲請支付命令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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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命令聲請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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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證據文件影本(如借據、本票、支票、契約書及發票……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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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聲請支付命令費用為新臺幣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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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支付命令聲請狀
填寫重點:
- 聲請人電話號碼
- 訴訟標的金額(所欠金額為多少)
- 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所(雙方的個資內容)
- 請求的標的(請求的金額,記得填寫利息)
- 證物名稱及件數(可以當證據的東西)
- 請求的原因事實(他人為何欠錢)
- 請求的法律依據
- 法院(債務人戶籍地所在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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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- 可以上司法院網站下載空白司法狀紙或參考網路上支付命令範本
- 遞交時記得按債務人數附支付命令聲請狀(含釋明文件)繕本(影本) 例如:債務人為1人, 繕本為1份
- 關於債務人個資應盡可能加以說明。如部分個資仍有不清楚之處,法院亦有機會以裁定的方式,請聲請人至戶政事務所調閱債務人相關資料予以補正
- 雙方借貸的資訊量請盡量完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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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債務人聲稱自己沒錢或沒欠錢怎麼辦?
雖然支付命令的優點甚多,包含時間快速、費用親民、過程簡單及執行力強,但還是有無法克服的問題:比如債務人聲稱沒錢或沒欠錢。
那此時應該如何是好呢?
當債務人聲稱寄出支付命令沒錢執行時,債權人主要可以依循幾個要點:
(一)債務人聲稱自己沒錢
- 債權人可以查詢債務人財產資料。透過定期查詢資料能了解債務人是否真的沒錢,若能查到財產,便能進而強制清償債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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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如何才能查詢別人的財產資料?
想查詢他人財產必須要有執行名義,因此債權人必須攜帶支付命令,才能合法地查詢。
2. 需要準備什麼文件?
- 證明你是債權人的文件,如:身分證正本及影本;如果為公司或組織,則為政府核發的核准函或證照等可以證明的內容
- 「執行名義」證明文件,如: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(正、影本)
-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(簽名或蓋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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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哪裡可以查財產資料?
準備好相關文件,就可以到法院、國稅局、監理站查詢,以下為具體能查詢到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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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債務人若聲稱沒債務
如果債務人聲稱沒有欠錢,債權人便只能提出民事訴訟,透過寫訴狀來起訴對方;不過這邊要注意的是,如果金額低於50萬,會先走「調解程序」,調解不成才進行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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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法律010 https://laws010.com/blog/do-not-repay/order-for-payment/order-for-payment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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