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學生因個人理由想提早退租,肇生押金(二個月)沒收外,並加付違約金事宜,且違約金以不足月份的1/4計算(例如租金5000元,合約到期日為7月31日,5月1日退租故違約金為,5000元*3個月*每月租金1/4當違約金⇒5000*3*0.25=3750元。
學生須付提早退租金額為:押金全額+違約金⇒10,000+3,750⇒13,750元。
故學生在看房時屋況和合約同等重要,合約尤其是違約部分,須詳細留意。
以下提供內政部公版的租屋合約提供同學比對(第十三條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),公版合約為以下附檔或網頁租屋網上的賃居相關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