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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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
公告主旨
發佈日期
4235
學校
轉有關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及第 18條第1項規定之租稅優惠,其實施年限業經行政院於112 年3月25日以院臺建字第1121005562號令,定自112年6月 27日起至117年6月
2023-10-11
內容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4520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學生建立完善租賃知識,保障學生在外租屋權益,請協助宣導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,以提升學生、房東認知,俾維護學生賃居權益。
三、檢附行政院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