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45207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使學生建立完善租賃知識,保障學生在外租屋權益,請 協助宣導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,以提升學 生、房東認知,俾維護學生賃居權益。
三、檢附行政院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