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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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
公告主旨
發佈日期
3571
學校
租屋安全認證說明
2021-06-18
內容
為了保障本校學生校外賃居居住安全,目前與彰化縣轄區警分局、派出所與消防局共同合作推動「租屋安全認證」,透過安全認證期望能提供同學租屋時重要的參考依據,
並透過房東的良性競爭進而改善租屋住所的安全設備,以提供校外賃居學生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。
根據檢核結果評定一到三顆星不等,提供在外租屋學生參考。
依據建築物之安全設施給予評等,採三級認證,以星號為代表(採累進方式)。
(一)一顆星:
1、逃生路線未堆放雜物、保持暢通。
2、建築物具有共同門禁管制出入且有鎖具或警衛人員管理者。
3、建築物內或週邊停車場設有感應(固定)式照明者。
4、瓦斯熱水器安裝於室外且通風或裝於室內有加裝強制排氣設備者。
5、未曾發生有違法(警)情事者(如逃犯躲藏或發生刑事案件…)。
(二)二顆星:除具備一顆星條件外,尚須具有下列條件
1、建築物內或週邊停車場設有監視錄影設備者。
2、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符合規定(至少應備有住宅用火災警報器(新增)、滅火器、緊急照明燈、出口標示燈、二樓以上應設有避難器具等消防設備)。
3、建築物具有防盜窗者(室內可打開)。
(三)三顆星:除具備二顆星條件外,尚須具有下列條件
1、建築物具有特殊安全辨識設備者(指使用感應鎖、刷卡、密碼、指(掌)紋、瞳孔)。
2、備有CO偵測器設備者。
3、有管理人(屋主、棟長、警衛人員)同住管理者。
4、建築物是否有投保建築物保險(新增)。
5、對於非學生之外來人口住宿名單能於承租後即時提供(以電話、口頭、書面、電子郵件)派出所核對身分者。
(資訊來源彰化縣警察局)
附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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