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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
3503
賃居安全
租屋處發生火災,我該不該賠?-同學租屋在外一定要仔細看,以免日後產生糾紛
2021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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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1-03-08
內容

先釐清原因,再追究責任歸屬

常見的居家失火可分成幾種類型,包括電線短路或老舊、使用電器或抽菸不慎、隔間套房線路分配不當等。

若不幸發生火災意外,處理方式是先報警請消防隊撲滅火勢,再進一步釐清火災原因,才能追究後續責任歸屬。

 

《民法》規定承租人必須負起善良管理人義務

也就是說,若房客在牆壁上敲打造成房屋損害,代表房客沒有負起「善良管理人」責任,按照法院判例,屬房客違約,房東可從押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。

前例屬於一般賠償責任,不過,法律考量到房客是經濟弱勢的一方,因此民法在火災責任的過失規定,相對減輕房客的責任。

根據《民法》第 434 條規定,

房東與房客因賠償問題打官司,必須由房東提出房客的重大過失證明(包含故意),才能要求房客負賠償責任。 

何謂「重大過失」?

簡單說,就是不合一般常理的情況,比如不能在床上吸菸或室內燃燒東西等,因此房客在床上吸菸引起火災,就會被認定為房客的重大過失。

回到同學的問題,若最後火災鑑識報告結果,判定起火原因是電線老舊而引發充電器燃燒,代表房東沒有盡到修繕責任,因此依法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;

相反的,房客甚至可以要求房東須將設備恢復原狀並減少租金;若損壞狀況嚴重導致無法居住,還能要求解除租約。

 民法對「過失」責任認定

抽象輕過失:

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者。

比如房客在屋內敲打牆壁。

具體輕過失:

違反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義務者,有具體輕過失責任。例如使用電線走火。

重大過失:

違反一般人之注意義務者,

 定型化租約

雖然法院對房客負擔的火災過失責任相對較輕,

但市面上銷售的一般定型化租約,

卻比較偏向保障房東,

因此簽約時房客要特別註明防火相關約定,

釐清責任歸屬。

(同學可選用內政部租約範本,應對房東及房客雙方都較有保障)

 

平時養成良好習慣保障自身權益

此外,日常生活中應養成隨手關電源的習慣,也可上台電網站,查詢電器耗電量與安培數,避免用電量過大,或是請房東加裝插座,任何的電器物品損害與修繕最好都由房東負責,如此可保障自身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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