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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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
公告主旨
發佈日期
3377
賃居安全
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
2020-09-01
內容

請同學們及房東租屋時應先瞭解新版租賃規範,避免雙方權益受損。請看附件資料~

為配合租賃條例規定,落實國家整體住宅政策,建立健全之租屋市場秩序並衡平出租人與承租人間權利義務關係,內政部提報修正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並更名為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業經行政院核定,並訂於本(109)年9月1日施行囉~請參閱下方聯結及附件。

請參閱行政院消保會網站 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DFB720D019CCCB0A/478917df-7599-418f-8715-fd2716b623b4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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