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公告台中市危害公共安全之頂樓垂直增建為2層以上(含2層)367件違章建築,並要求違建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且於104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。
提醒您 :
校外賃居的同學們,租屋前請多加注意租屋處是否在違章建築中(名單如附件),現已居住在此名單中的同學們,請盡早另尋安全的租屋處所並且搬離,以降低被害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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